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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营口市西市区社区工作者招聘35人公告

2020-10-21 13:55:14 来源: 西市区人民政府

为加快我区社区服务体系建立,满足辖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方便群众生活,激励服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营委办发[2015]2号)的文件精神,经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岗位范围、招聘数量

(一)报考条件(参照(营委办发[2015]2号)文件第十一条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2.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公历1985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具有营口市户籍。

(二)岗位范围

营口市西市区各街道下辖社区的社区工作者岗位。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择优选聘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5. 加分条件:

(1)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初级)可加1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中级)可加 2分,只加其中一项。

(2)具有社区工作经验(以社区开具的证明为准,工作满一 年以上)可加2分(证明格式要求:社区盖章,含社区书记在内两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社区盖章、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盖章)。

(3)2018年、2019年营口市大学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人员可加2分(以签约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为准)。

以上(2)(3)项加分项不兼得。

6.招聘数量。经西市区区政府同意,我区拟招录社区工作人员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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