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2年辽宁省辽阳灯塔市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者4人公告(2)

2022-09-01 10:29:15 来源: 灯塔市人民政府

3.职位选择

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职位,放弃选择的由本人向市民政局写出书面申请。

因放弃职位选择,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岗位选择后,面向社会公示,在灯塔市政府网进行公布5个工作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市民政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社区所在街道(乡镇)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采取集中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并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聘用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完成工作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社区所在街道(乡镇)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

2.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2700元(含“三险”中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费标准承担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应聘始终。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防疫要求

1. 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三)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依据辽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五)“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 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蓝色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如有疫情变化,以辽宁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

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

原标题:关于灯塔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8.31

文章来源:http://www.dengta.gov.cn/govxxgk/LYDTS/2022-08-31/ae5190b9-a462-40f0-9ffe-5aaf9b41c0a3.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