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5 15:17:16 来源: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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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瓦房店市社区建设需要,根据《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经瓦房店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29人,其中通用岗位87人,专项岗位40人,随军家属岗位2人,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社会管理,有责任、有担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岗位条件
1、通用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瓦房店市户口(以附件一:瓦房店市乡镇街道目录为准);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参考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身体条件)。
2、专项岗位:2022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仅限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瓦房店市户口(以附件一:瓦房店市乡镇街道目录为准);未在用工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参考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身体条件)。
3、随军家属岗位:瓦房店市驻军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瓦房店市户口(以附件一:瓦房店市乡镇街道目录为准);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参考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受过劳动教养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因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涉嫌重大问题、上级督办线索调查初步核实的;
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以及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5、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特别是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等被查处的;
6、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7、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8、在读非应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10、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大专学历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9日早8:00至8月30日16:00,通过网络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要求
考生须通过微信扫码(附后码一)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码二)的方式,查询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报名后,报考人员可以扫描二维码(码三)查询资格审查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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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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