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0 09:20:11 来源: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及时掌握辽宁省社区考试信息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4号)和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建引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8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1.面向我县公益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编制和经费自理事业编制单位人员公开招聘65人。招聘到社区工作的公益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编制和经费自理事业编制单位人员,在社区工作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报县委研究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人。
三、报考条件
(一)面向我县公益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编制和经费
自理事业编制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愿意到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
3.能适应社区工作需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能适应社区工作需要,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3.宽甸满族自治县户籍的非在职人员;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能力;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至2004年9月5日(含)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受过劳动教养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2.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3.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特别是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查处的。
4.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6.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面向我县公益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编制和经费自理事业编制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中共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指导,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宽甸满族自治县民政局配合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相关信息,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nkd.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1.面向我县公益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由我县公益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报考人员自愿填写《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两份,由主管单位审核汇总,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1003室)。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两份,同时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侧快办大厅报名处报名。
(三)考试安排
考生笔试前5日,自行登录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nkd.gov.cn/),按照笔试考试公告填写并打印准考证。于笔试前,到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侧快办大厅报名处确认盖章。无准考证或准考证没有确认盖章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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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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