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4 11:26:30 来源: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和《本溪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本政办发〔2017〕38号)相关规定,我县拟于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拟招聘社区工作者57名。招聘共分两个岗位:岗位(一)招聘43人,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岗位(二)招聘14人,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桓仁满族自治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含)至2004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岗位1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岗位2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
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止时间要求在2022年7月5日(含)之前,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
11.现役军人;
12.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
13.有其他影响选聘规定情形的;
14.上述情形如有瞒报,经审查发现后,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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