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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通辽库伦旗招聘32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2-06-20 11:52:06 来源: 库伦旗人民政府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需要,依据《2022年库伦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要求和用人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就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2名,其中:库伦旗社区服务中心22名,库伦镇2名,扣河子镇5名,六家子镇2名,额勒顺镇1名,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不占编制,有关待遇按照《库伦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库伦旗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库伦旗社区工作者年限界定实施办法(试行)》、《库伦旗社区工作者考核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管理的岗位等级工资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至2004年5月30日出生);

6.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动员、沟通协调、矛盾调处能力;

8.具有库伦旗户籍(库伦旗户籍取得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以前),配偶一方在库伦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的人员和在库伦旗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9.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聘用;

10.目前在库伦旗内苏木乡镇所属社区工作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在取得苏木乡镇党委推荐报考证明的情况下,不受报考年龄和学历限制。

11.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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