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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招录社区工作者152人公告(第二批)

2022-05-16 14:08:32 来源: 沈河区人民政府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创新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2〕17号),结合沈河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

一、招录人数

本次招录社区工作者共152名,其中:

1.面向社会招录社区工作者76人;

2.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76人;

招录计划与定向招录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将按比例缩小招录计划,将差额调剂至面向社会招录。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沈阳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2022年5月15日以前,含5月15日),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管的在岗的大学生基层岗位人员无户籍限制。

(二)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含5月15日)。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以退役证和高中毕业证为准)。

(四)具备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7月31日(含)以前毕业),退役士兵除外。

(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

(六)具有能够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法律规定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17日,招录信息通过沈河区人民政府网(www.shenhe.gov.cn)和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考务网(fescosy.ikaowu.com)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17时至2022年5月19日17时。

2.报名网址:fescosy.ikaowu.com(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考务网)。

3.报名费用:100元/人。报名费缴费截止至2022年5月20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一经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予退还)。

*注:本次招录考试唯一指定收款账户: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请考生仔细核对)。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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