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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沈阳市皇姑区招录社区工作者177人(第二批)公告

2022-05-16 15:28:36 来源: 沈阳人才网

为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皇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招录社区工作者总计177人,其中:

1、面向社会招录社区工作者100人;

2、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77人;

定向招录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将按比例缩小招录计划,将差额调剂至面向社会招录。

二、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沈阳市户籍;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2004年5月16日以前出生,含5月16日);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以学信网为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六)掌握一定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够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七)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八)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九)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笔试加分政策:

(1)中共党员加1分;

(2)已取得初级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报考人员加1分,已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报考人员加2分,已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报考人员加3分;

(3)在部队曾从事医疗工作加3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等无法解除的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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