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4 10:44:31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规范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办〔2020〕1号)、《关于各街道增配两名消防协管员的通知》(荔消〔2022〕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协管员2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岗位人数:消防协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热爱基层工作。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组织协调等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a.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受行政开除处分的。
c.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岗位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3)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法律专业优先。
3.岗位职责
主要承担部门协调、村居指导、隐患排查、辅助执法、宣传培训等相关消防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5日,每天9: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玉兰路3-5号东沙街道办事处712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81496039。
3.考生必须提供材料包括:
(1)荔湾区东沙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计生证明或生育证明、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并请考生现场签订《应聘人员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4.资料审查: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方可进行考试;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额或延长报名时间直至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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