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2 14:11:42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数40%,面试占分数60%。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及公文拟制、写作等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告知。考生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需带上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笔试迟到十分钟、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复审与聘用
1.体检和政审
以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下一名依次递补。对经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初步名单,报街道党工委会议批准。批准后将拟录人员在黄埔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五天工作制及轮值巡查制,工资福利按照《黄埔区关于规范专职督导员和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督导员用工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道综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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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22日
原标题:黄埔街关于公开招聘综合发展中心垃圾分类专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8089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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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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