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4 12:03:27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三)体检。
1.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人选到三甲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
3.体检人选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依次进行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拟聘用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考察人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荔湾政府网(http://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三、工资待遇
按照穗组字〔2018〕37号文有关精神,党建指导员工资参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副职标准,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如因应聘人员填报资料有误或提供虚假相关资格证书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源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20-81655781)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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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源街道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8073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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