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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厦门翔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179名公告(5)

2021-12-28 15:15:29 来源: 翔安区人民政府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经聘用者,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三)本次录用人员的待遇按翔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标准执行。录用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以及符合加分政策相关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已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考试但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五)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六)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的户籍限制。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

3.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七)应届毕业生包含如下对象:

(1)2022届毕业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2)截至报名截止日,离校未就业的2020届、2021届毕业生。2020届、2021届毕业生按照第(1)点2022届毕业生进行类推界定。

(3)持国(境)外学历报考者按第(1)(2)点类推界定。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享受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指2020年后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是指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限为1年及以上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

(八)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毕业时已取得相应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用人单位及区民政局同意,可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

(九)疫情防控要求贯穿本次招聘全程,将严格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最新部署,严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务必遵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行程规划,以免错失考试资格。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招聘结束,如境内新增中高风险地区,从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地区来厦的,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招聘疫情防控要求请及时关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相关通知。必要时或有疑问,请拨打咨询专线0592-7886970获知相关政策信息。瞒报、谎报、不履行相关承诺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招聘简章未尽事项由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翔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翔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翔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2021年翔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21年翔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202112/t20211228_825599.htm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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