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0 19:09:03 来源: 湘桥区人民政府
九、办理聘用手续和有关要求
(一)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各镇(街道)领取介绍信,并在领取介绍信的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或报到后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视为弃聘;
(二)被聘用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在考点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区招聘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电话:0768-2209375(区委基层办)、0768-2100506(区人社局)、0768-2228962(区民政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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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0日
原标题: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20211220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qiao.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778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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