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9 15:30:47 来源: 繁昌区人民政府
(六)公示
体检考察完成后,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七)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繁昌区繁阳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履行正式聘用手续。待遇按照《关于印发繁昌区在职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繁组字〔2021〕82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考试最终成绩结果保留1年。在期间内因新招聘人员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在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应对疫情防控
为统筹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就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考点做好考前考后的考场等消毒工作。
(二)所有工作人员及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
(三)根据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芜疫防六稳指〔2021〕51 号)文件精神,规定如下:
对近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考生,或安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谢绝参加考试。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查询:
http://m.bendibao.com/news/gelizhengce/fengxianmingdan.php?src=sogou
近14天内虽无上述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但有芜湖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携带近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四)所有考生需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遵照执行。
(五)12月11日考试当天,考点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查验安康码、行程卡,检测体温,无异常的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点准备备用隔离考场1个。
(七)本次考试由区卫健委安排疫情防控指导员负责现场指导。
(八)因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和上级要求,本次考试的各环节、时间等事项如有变化,请及时关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繁阳镇人民政府、区人社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垂询电话:0553-7876240(繁阳镇组织办);监督举报电话:0553-7873168,0553-7878131。
附件:1.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doc
2.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4.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生健康承诺书.doc
5.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健康档案.doc
繁昌区繁阳镇人民政府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原标题: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anchang.gov.cn/xwzx/gsgg/12052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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