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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1人公告

2021-11-29 15:30:47 来源: 繁昌区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芜湖市繁昌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21年度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繁阳镇人民政府、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环节信息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年龄见《2021年度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计划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繁阳镇户籍或报考人员本人(或父母、夫妻)在繁阳镇域内有不动产权;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照片与《2021年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同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见《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8日(截止时间:12月8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于12月9日10: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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