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7 18:36:56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居民户口簿、失业证或工作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试用期出示)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违法计生政策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街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审查合格的人员我街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政治理论、岗位知识、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及经验。由街禁毒办统一组织,笔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智能设备,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2.电脑测试:电脑办公软件实际操作,由用人部门组织。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协调沟通、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街道组织。
4.成绩构成:按笔试成绩40%、电脑测试1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街道组织应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经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示招聘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试用期待遇
街道综合评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由逢源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电话:020-81717135)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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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源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7日
原标题:荔湾区逢源街公开招聘合同制禁毒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918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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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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