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3 15:56:45 来源: 利州区人民政府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工作岗位,由职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不服从统一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自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基本报酬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工作岗位由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配,管理及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利委办〔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建议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出现的不符合招考相关条件的报考者,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试日程如有调整,将提前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我区疫情防控规定,密切关注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咨询。
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183058;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0839-3309494
监督电话:
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0839-3233297
本公告由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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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3日
原标题: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公开
文章来源:http://www.lzq.gov.cn/news/show/20211103145130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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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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