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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考试招聘城市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15人公告(2)

2021-11-03 15:56:45 来源: 利州区人民政府

(二)资格审查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21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面试(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具体考务工作由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一)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笔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同时,直观了解考生精神状态,衡量考生心理素质水平和个体心理差异。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将记录在册。

(三)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于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面试(笔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按差额组织多部门资格联审后按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公布。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且通过资格联审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仅限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因考生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仅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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