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2 18:30:56 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到区委组织部指定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党建组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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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建组织员报名表
3.报名人员信息表
4.无违法犯罪承诺书
5.任职回避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公告(2021年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9307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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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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