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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淄博市周村区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3人公告(2)

2021-10-28 09:52:06 来源: 周村区人民政府

(二)面试

收取报名材料后,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查初选,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应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个人交纳。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周村区法院、周村区司法局无人事隶属关系,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身份。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直接续聘。

六、工作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按照周村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规范调解成功的,按件发放调解补贴。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的考试信息全部通过周村区司法局发布,需应聘者人员关注公众号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人民调解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规定开展调解工作;

3.本招聘公告由周村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最终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33)—6195105

咨询时间:8:30-11:50 13:30-17:00

点击下载>>>1-2

1.《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

2. 现在职单位证明(现在职单位证明)

周村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27日

原标题:关于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oucun.gov.cn/art/2021/10/27/art_5352_2176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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