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8 09:52:06 来源: 周村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从事周村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及与调解相关的工作。
二、招聘人数
拟招聘人民调解员13名,具体人数根据报名及招聘情况另行确定。
三、招聘条件
1.政治觉悟高,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爱调解工作;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凭、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人民调解员需全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至报名结束日);
5.未受过刑事处罚;
6.未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从事过法律或者调解相关工作;
3.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
4.具有妇女儿童工作或街道社区等基层工作经历。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 11月3日
上午8:30-11:5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周村区司法局(周村区政务中心四楼433房间,联系电话0533-6195105)。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征信报告》(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
(5)无违法犯罪证明(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6)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应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7)现有工作单位人员,提交现就职单位证明(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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