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1 11:07:41 来源: 沽源县人民政府官网
(五)体检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政审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奖励惩戒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复核。因体检、政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并重新开展体检、政审程序。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沽源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提出聘用意见,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抽调到乡镇等其它单位工作。
五、待遇保障和管理
聘用人员系聘任制社区工作者,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任职后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见习期1年。薪酬待遇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组字〔2020〕9号)规定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并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政审、递补的,后果自负。
2、考生须常关注(http://www.zjkgy.gov.cn)沽源县门户网站,注意查看本次招聘的后续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及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做好准备工作。
咨询电话:0313-5812177
0313-5812296
中共沽源县委组织部 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沽源县民政局 沽源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
原标题:沽源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jkgy.gov.cn/content/2021/43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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