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 10:24:10 来源: 安仁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郴组发〔2020〕3号)和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员额管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参照国家和地方人事招聘考录的法律法规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0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通过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进行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本人户籍所在地为安仁县;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和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18-35周岁(即2003年10月26日前,1985年10月26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议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服务年限要求。入职后必须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年限的,按照每年5000元的标准缴纳违约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安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 安仁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4.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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