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 10:24:10 来源: 安仁县人民政府
(二)笔试
1.笔试组织。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安仁县人社局和安仁县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须递交以下资料及证件:①《2021年安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自行下载并手写签名;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本人姓名及报考岗位)。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安仁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规定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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