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9 14:05:41 来源: 光明区政府在线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玉塘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电话0755-23195105;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旅居史)。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五)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
(六)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
(七)本公告由玉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由招聘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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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任职回避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9日
原标题: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2021年10月专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9265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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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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