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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长沙市望城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5人公告

2021-10-15 20:50:32 来源: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望办发〔2020〕15号)精神,为增强社区工作力量,不断强化社区治理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55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5名,共分3类岗位,详见《望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望城区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26日)。

②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居住地为望城区,签发日期为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

③原望城区户籍,因考入大专及大专以上学校,户口迁入所在学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未迁回的。

④在望城区购房,目前居住在望城区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26日)。

3.学历条件:岗位A01、A02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A03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包括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学历证书原则上需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取得学历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26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2021年10月2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形式以此类推)。

4.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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