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4 11:45:49 来源: 潜山市人民政府
(六)公示
对拟录人员,在潜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录用
公示录用后,由梅城镇安排到各社区岗位工作,试用期三个月,通过试用期后签订协议,服务期必须满三年才可参加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招考,表现良好的作为社区“两委”换届后备人选,不服从岗位安排或自动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缺职人员按总成绩递补录用。
四、社区工作者待遇
比照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整个招录过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2.本次招录工作由潜山市梅城镇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以及解释工作,梅城镇纪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6-8921145(潜山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0556-8931066(潜山市梅城镇纪委)
潜山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原标题:潜山市梅城镇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ss.gov.cn/tzgg/2015945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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