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3 19:20:07 来源: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五、体检与考核
(一)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果依然相同,组织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集中体检。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进行考核,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放弃等情况的,从本岗位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2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
七、其他事项
(一)年龄、户籍、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等资历要求计算到2021年10月1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具体认定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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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原标题: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简章(PQ2021003)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202110/t20211009_8098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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