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4 09:06:59 来源: 通榆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和市、县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以下简称“社工岗”)人员。现将2021年通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工岗”人员45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通榆县户籍,落入通榆户籍时间须为2021年4月13日前,应届毕业生户籍因入学转入院校所在地尚未签回的,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3日至2003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现有社区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1年10月13日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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