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1 09:55:32 来源: 东港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禁毒社工队伍建设,经批准,东港市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制禁毒社工7名。现将招聘相关条件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参加邪教组织经历;
3.具有东港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要在2021年10月9日之前);
4.年满18周岁,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8.同等条件下,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10.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政法岗位职责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招聘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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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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