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1 09:55:32 来源: 东港市人民政府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送至1193673496@qq.com;联系电话:0415-7147104。
3.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东港市禁毒教育基地(东港市大东街道滨河路78-1号)3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415-7596559。
4.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填写好的《报名表》、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证等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现场报名。
填写《报名表》要求:填写并彩色打印报名表,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填写内容规范准确。
5.参加统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
(二)笔试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
禁毒法律法规、禁毒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要求:
报考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碳素笔等考试用品,按照防疫通知要求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侧重岗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到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照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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