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7 10:05:59 来源: 蒸湘区人民政府
4.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且多于招聘计划数时,不核减招聘计划;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相关部门核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少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
5.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
1.按体检对象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执行,同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上进行公布。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部门联审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缺额的,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根据《衡阳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衡组发〔2020〕5号)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照蒸湘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规定执行,按照企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区纪委监委电话:0734-8887686;区民政局电话:0734-8827536。
2.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正确、通畅。如因未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或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蒸湘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进行组织,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3 蒸湘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蒸湘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原标题:蒸湘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hengxiang.gov.cn/zwgk/tzgg/20210926/i2491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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