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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黄埔区社区矫正中心招聘法律服务人员及司法社工5人公告

2021-09-24 14:16:08 来源: 黄埔区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黄埔区社区矫正中心现招聘法律服务人员和司法社工,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受聘者由广州市黄埔区社区矫正中心统一调配使用,工作区域为广州市黄埔区。

(一)法律服务岗1名。在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从事法律事务服务、活动策划。日常工作为协助监督管理、协助调查,草拟法律文书和筹划区一级教育帮扶活动等。

(二)司法社工4名。派驻各镇街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专干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等。

二、资格条件

(一)专业学历要求:

1.法律服务岗: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独立策划中型以上活动及撰写政府新闻信息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至公共管理类,社会工作类专业)。

从事该职位能锻炼法律逻辑思维、培养活动策划组织能力、积累政府机关工作经验,诚邀985、211工程院校有志于在政府部门发展的应届生及往届生报名。

2.司法社工岗: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书。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优先招录社会工作、法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学专业。

(二)年龄要求:

1.法律服务岗:22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

2.司法社工岗:20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

(三)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影响正常工作的家族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遵纪守法,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存在较为严重债务纠纷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能力要求: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功底扎实、学习能力强、善于主动思考并发现问题、性格乐观积极、具备一定抗压精神、积极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集体和大局观念、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有如下特长人员:

1.具有一定年限政府工作经验者;

2.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持有C1驾照;

4.有粤语听说能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1.报名表,详见附件1、含个人1寸电子照;2.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hpqsjb@gdd.gov.cn。邮件主题: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至9月30日(星期四)17:00。岗位报名逾期的,报名无效。报名时间结束后,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的,招聘单位有权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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