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2 18:22:29 来源: 莱州市人民政府
1.体检。体检由招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网上进行公布。
2.考察。体检结束后,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拟录用范围人员。
五、上岗管理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与指定人力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按企业职工统一管理。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录用手续办结前因拟录用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解除三方协议,试用期内因拟录用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试用期满合格的,享受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为街道事业编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执行相关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的0.8倍,并按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考试须知等,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莱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莱州市委组织部0535—2222157,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5—2222346,莱州市民政局0535—2209152
监督电话:0535—2222156
信息查询网站:莱州市政府(http://www.laizhou.gov.cn)
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州市民政局
2021年9月22日
原标题:莱州市2021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aizhou.gov.cn/art/2021/9/22/art_23203_2931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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