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8 11:56:16 来源: 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政府
(四)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拟聘用公示期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中有并列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办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参加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方式与宏伟区政府现有雇员一致。待遇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1)。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进入考点时,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①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②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③“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考生进入考点学校时,除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经疾控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考试考点。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
4、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419-5308218
监督举报电话:0419-5308468
附件1:2021年宏伟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和讲解员等人员职位信息表.xlsx
宏伟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宏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讲解员等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yhw.gov.cn/html/LYHWQ/202109/163193520322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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