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8 11:56:16 来源: 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经宏伟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和讲解员等37名人员。所招人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1:社区工作者29名(长征街道11名、工农街道16名、曙光镇1名、兰家镇1名),社区工作者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成绩优秀者优先选择工作地点。
岗位2:低保专干(工农街道1名)。
岗位3: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名。
岗位4:白乙化故居讲解员1名。
岗位5:宣传部雇员2名,岗位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恪守职业道德;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写作、沟通、组织协调等能力,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年龄、户口等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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