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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120人公告

2021-09-18 11:05:34 来源: 莱芜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专职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莱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20人,分两类岗位:A类岗位不限政治面貌,招考100人。B类岗位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招考20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街道需求人数详见《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4、报考A类岗位需具有济南市莱芜区户籍;报考B类岗位需具有济南市户籍。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7、莱芜区辖区内凤城街道、张家洼街道、高庄街道、鹏泉街道现有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报考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男性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女性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8、报考B类岗位的,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招考设立加分因素。详见《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加分政策》(附件2)。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考;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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