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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西临汾隰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30人公告

2021-09-17 18:39:51 来源: 隰县人民政府

为提升全县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根据《隰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隰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报考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含9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以后出生,含9月);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附件2)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

11.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公务员或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12.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13.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等次的;

14.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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