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7 19:22:04 来源: 蒲县人民政府
为提升全县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到村工作大学毕业生40名,纳入乡镇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工作地点长期在农村,条件艰苦,任务繁重,鼓励蒲县生源地或籍贯在蒲县的大学生报考。报考人员在临汾市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报名参加考试,如有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临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当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于聘用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或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工作;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不能”情形之一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8.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10.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招聘资格条件中(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蒲县人民政府网(www.puxian.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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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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