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7 16:07:02 来源: 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
3.仍在隔离治疗期或者定期随访期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4.所有参加考试考生需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防护口罩,并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
7.考生应当严格服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外出尽量避免用手触
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通知,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要求在钱塘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系统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招聘有关信息将在钱塘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qt.hangzhou.gov.cn/)和报名系统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留意。
2.建立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后备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自面试公告发布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3.钱塘区社会发展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均与钱塘区社会发展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咨询单位及电话:钱塘区社会发展局:0571-89898783,0571-82987517;
党务工作者岗位咨询单位及电话:钱塘区委组织部:0571-82987153;
本公告由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市钱塘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
中共杭州市钱塘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9月16日
原标题:杭州市钱塘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qt.hangzhou.gov.cn/art/2021/9/16/art_1657687_58929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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