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3 14:11:55 来源: 雨湖区人民政府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新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与乡镇(街道)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考生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必备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1)政策咨询电话:
雨湖区人社局:0731-58205873
(2)监督举报电话:
雨湖区纪委监委:0731-58205756
考生在2021年9月23日9:00—9月27日17:00登陆“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通过手机微信扫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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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原标题:2021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yh.gov.cn/2997/3005/3012/3089/content_976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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