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4 16:09:42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自行于9月11日18时前登录报考网站或手机扫描考试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于9月12日9时至9月14日18时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或手机扫描考试报名二维码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7.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有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登录原报考网站或手机扫描原考试报名二维码查询。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和荔湾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考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材料包括:
(1)本人报名表原件1份(报考人员自行通过报名系统用A4白纸双面打印,提前粘贴好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海外学习经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属地化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有效期内居住证、房产证明、购房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者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广州市户籍或者常住在荔湾区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供租房合同的,合同需在有效期内且截至资格复审时已满三个月;
(5)其他证件资料,包括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街道或社区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随军配偶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街道在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请考生现场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1),并向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附件2)。
2.资格复审地址:报考职位所在街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如在复审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接受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检对象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用人单位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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