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3 10:36:26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海龙街道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工疗站工作人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笔试与面试成绩均以百分计算,按1:1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于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防疫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1.笔试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考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考试报名、考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81522426);海龙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电话:814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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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3日
原标题:海龙街道公开招聘工疗站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757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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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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