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14:15:12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察有关办法。
(四)公示与聘用
各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农村社工拟聘用人员与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其他拟聘用人员服从调剂到工作岗位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调剂到相应岗位开展相关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或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农村社工工资待遇由各街镇按照《高淳区城乡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高委办〔2018〕92号)文件执行。拟聘用城市社工、机关部门编外人员待遇由各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从起薪之日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请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考务和政策咨询:
高淳区人社局:025—57326016(负责解答招聘考务及政策咨询)
高淳区民政局:025—57322795(负责解答农村社工岗位招聘咨询)
高淳区委编办:025—57338783(负责解答城市社工、机关部门编外人员岗位招聘咨询)
高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25—57338559(负责解答退役军人岗位招聘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高淳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57338333
附件>>
3.《2020年高淳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组织部
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市高淳区民政局
南京市高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1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