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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南京高淳区社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考试信息参考

2021-09-02 14:15:12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委办发电〔2020〕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基层一线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5名村(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农村社工”和“城市社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jgc.gov.cn)和高淳发布、慢城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

有关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0年高淳区农村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0年高淳区城市社工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2020年高淳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能够处理复杂问题,愿意扎根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善于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农村社工岗位需经常值班值守,能够承担疫情防控、环境治理、防汛抗旱等急难险重任务,适宜男性。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学历。

7.《岗位信息表》中的退役军人是指:退役后首次安置地在高淳并取得高淳户籍的复员干部、以选择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含自谋职业)。高淳户籍报考农村社工人员原则上报考户籍(或常住地)所在街镇的岗位。

8.中共党员优先。

9.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或取消资格: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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