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1 18:01:25 来源: 潘集区先锋网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干部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考一批社区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根据社区干部配备情况,计划招考10名社区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详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名:
1.招考范围:户籍为潘集区或在潘集区居住的(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四个意识”强,能够做到“两个维护”;
3.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能力;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潘集区扶贫专干及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4年1月及以后出生);
4.应具有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潘集区扶贫专干及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能够安心在社区开展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办事公道,事业心责任感强,自愿扎实为群众服务;
6.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7.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存在涉黑涉恶情形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罚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5.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
7.长期外出,不能全脱产参与社区工作,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8.存在中央及省、市、区有关规定不能或不宜作为社区干部情形的;
9.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10.已被潘集区2021年度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公示拟录用的;
11.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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