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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大兴安岭呼玛县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和公益性岗位44人公告

2021-08-31 17:27:55 来源: 呼玛县人民政府

根据我县工作人员配备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益性岗位,以及在现有公益性岗位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中招聘社区工作者,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呼玛县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人(月薪3625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呼玛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人(月薪1629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呼玛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人(月薪1450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呼玛县本地户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社区工作者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工作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可简单操作办公软件,且用工单位录用后,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

(四)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45周岁及以下,女性40周岁及以下,可简单操作办公软件Excel、word;

(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需要具备初中以上文化,城镇户口,40周岁及以下,符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且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无汽车营运证、无土地、无大型农机具补助人员。(公益性岗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3年);

(六)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岗位的人员等。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呼玛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呼玛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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