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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日照莒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0人公告(2)

2021-08-31 09:12:35 来源: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8日 11:00—9月11日12:00。

招聘主管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9月11日12:00前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xzcyzbgs@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633-7962837电话进行确认。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8日11:00—9月12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或应用“卓盟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9月11日12:00前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xzcyzbgs@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633-7962837电话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应聘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超过审核认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不再受理,以电子信箱时间为准。

(四)招聘计划调整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岗位,空缺计划实行顺序调剂。调剂办法为:从空缺计划岗位依次调剂到下一个岗位,有2个以上空缺计划的,按照下一个岗位、更下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调剂1个的办法进行调剂,最后一个岗位有空缺计划的调剂到第一个岗位。招聘计划的调剂情况,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实行笔试成绩加分(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加2分,社会工作师加4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6分),并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莒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本人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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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等相关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闭卷笔试成绩加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加分,为笔试环节最终成绩,笔试最终成绩向社会公布。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从笔试环节最终成绩前200名应聘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各岗位按照1:2的比例,以笔试环节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岗位计划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超过1:1(含1:1)未达到1:2的,按实际进入面试范围人数参加面试,岗位计划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达不到1:1的,剩余岗位招聘计划按照上述顺序调剂的方法进行调剂。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造成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空缺的,在笔试环节最终成绩前200名内,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岗位计划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超过1:1(含1:1)未达到1:2的,按实际进入面试范围人数参加面试,岗位计划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达不到1:1的,剩余岗位招聘计划按照上述顺序调剂的方法进行调剂。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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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环节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环节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环节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环节最终成绩并列,一并纳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因数量不足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上述顺序调剂的方式进行调剂。进入考察的人选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参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文件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中存在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先按考试总成绩在本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后仍造成岗位空缺计划的,再按照上述顺序调剂的方式进行调剂。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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