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7 17:56:45 来源: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根据《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佛组通〔2020〕32号)精神,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区级180个一线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说明
(一)招聘人数。每区各36名,全市合计180名,聘用期限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二)岗位说明。区级一线公共服务岗位主要分配于五区行政服务办事窗口、公共服务机构及辅助服务岗位等从事一线服务工作,用于提升各区政务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各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2020届和2021届佛山户籍(含原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或失业登记有效记录凭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仍保持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需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困难人员有效认定凭证)。
(三)专业及学历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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