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7 17:30:58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海龙街道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河长办专职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给排水专业优先。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操作。
(五)能接受外出现场工作(一般在荔湾区范围内)。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包干约6万/年。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7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将《海龙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到海龙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邮箱lwhlzz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河长办专职人员”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海龙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海龙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以上才可以开考,在第二次延期公告后报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在实有报名人数基础上开考,如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人数的则按实际情况对应岗位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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